本报讯 昨天,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表彰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市领导朱伟、裘东耀、徐生荣、金锦根等出席会议。
市政府授予海宁市司法局、海盐县司法局等两个单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司法局”荣誉称号,授予吕萌国同志“标兵司法所长”荣誉称号,授予南湖区东栅街道等10个单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镇(街道)”荣誉称号……2006~2007年度共有12项先进荣誉称号花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62个集体和71名个人。
2007年,桐乡、海宁、海盐实现了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满堂红”,至此,全市共有65个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占总数的85%;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4665起,调解成功率为98.4%;全市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分别达到90.2%、78.6%。在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上,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同比增长14.43%。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伟在会上指出,新的一年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要注重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服务,积极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把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致力于保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实施,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致力于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