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了一年工资了,打包工头的手机没人接,劳动部门也很无奈,只能等建筑公司来取工资保证金的时候,让公司去找包工头。”昨日,安徽舒城来嘉兴务工的叶德兵打来党报热线,希望能在过年前拿到他的一万元工资。
据他介绍,他和当地的另外12人,于2005年11月份来嘉兴做油漆工。他们当时受雇于一个姓许的包工头,他们承担的是秀洲区新嘉爱斯热电厂的外墙油漆工作。该工程于2006年8月份竣工,2007年2月份通过验收。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浙江建工集团第五分公司,在工程结束后,将111200元全额付给了包工头。
但是叶德兵他们从包工头那儿拿钱,就没那么容易了。叶德兵说,自从工程结束之日起,他们的讨薪历程就开始了。“我每讨一次,姓许的就会给我们一些,但是还剩一万块钱,他就是不给,我现在都联系不上他了。”
无奈之下,他求助于秀洲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热情接待了我,但表示要和建筑公司联系,等领保证金时,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叶德兵说,由于建筑公司不是本地的,当时设的办事处也早已撤走。监察部门告诉他,现在该公司有20万工资保证金在劳动部门,如果公司领取保证金时,监察部门发现有欠薪行为,不管是建筑公司直接欠的,还是“二包”、“三包”产生的,公司都要负责。叶德兵现在担心的是建筑公司不急于领取保证金,因为20万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建筑公司来说,并不是一笔特别大的数字。
昨天下午,记者和秀洲区劳动监察大队取得了联系。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察大队实行的是属地管辖,如果建筑公司在本地,或设有办事机构,劳动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公司项目经理,要求他们保证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否则就不能领取保证金。但是叶德兵工作的这家建筑公司不在本地,所以目前也没办法。
该监察大队人士称,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后,如遇到劳动者欠薪投诉,监察大队就会积极和建筑企业协调,责成他们发放欠款。迄今,该区还没有发生过一起由于协调不成直接从保证金中拨款、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所以,就此事来说,他们要等与建筑公司协商后,才能解决。
得知政府已经制定工资保证金制度这样一项重要的维护民工权益制度,特地从安徽赶来讨薪的叶德兵希望劳动部门能利用这项制度,维护他们打工者的合法权益,让他尽快领到自己的工钱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