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年节电400多万千瓦时。”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俞宝云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高压变频节电改造,帮助企业用很少的投入实现了零风险节能减排。昨天,记者从市经贸委了解到,一种国际上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市悄然兴起。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由节能公司承担主要风险,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资金、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然后从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获取利润,根据合同约定若干年后全套设备归客户所有的节能市场化运作机制。
据俞宝云介绍,他们公司目前所使用的锅炉和风机在全省同类设备中容量最大,设备用电率在12%左右,耗电量大。2007年,杭州能源投资管理公司主动表达了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向,由杭州方面负责所有节能设备,共投入269万元。这批设备投入运行后,节电率将达80%,每年节约能源费近百万元,其中的80%归杭州能源投资管理公司以抵消其设备投资,达到269万元后,所有的节能设备就归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所有。“一期工程企业的实际投入只有70多万元,而且两年后就能拥有所有节能设备。”俞宝云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使一些融资能力不强的小企业得以规避投资风险。
无独有偶,海盐齐家水泥有限公司2007年立项的水泥窑头窑尾纯低温发电项目也采取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总投资为1796万元。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套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热能发电的设备,投入运行后,可解决工厂三分之一的电力供应,相当于每天节电3000千瓦时至5000千瓦时,预计两三年就能收回全部设备投入。“如果不采取这种模式,企业根本无力承担如此巨大的投资和风险。”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挖掘培育节能中介组织,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中介服务企业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加强对这类企业的融资力度,提高其抗风险能力。